法律生效 法律生效时间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法律生效,以及法律生效时间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法律生效的时间
法律生效的时间一般是根据法律的具体性质和实际需要来决定的。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自法律颁发之日起生效;
(2)由该法来规定具体生效时间;
(3)由专门法决定规定该法的具体生效时间;
(4)规定法律颁布后到达一定期限开始生效。
法律生效的几种情况有哪几种?
法律的生效时间主要有三种:(1)自法律公布之日起生效;(2)由该法律规定具体生效时间;(3)规定法律公布后符合一定条件时生效,
民事法律行为生效的条件是什么?如何去解释?
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有一般有效条件和特别有效条件之分,想要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就必须同时具备这些条件。
1、民事行为的一般有效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据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资格。法律不仅要求民事法律行为的行为人必须具有行为能力,而且要求民事行为能力与行为人的“相应”。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能够以自己的行为参与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我国《民法典》根据公民的不同年龄和智力状况,将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
《民法典》规定:第十八条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二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2)意思表示真实
意思表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核心要素。意思表示真实,即要求行为人的内心意愿为行为人自觉自愿而产生的,同时与其所表达的意思相一致,通常情况下达到这一点有两个要求:一是意思表示自由,不是在受他人欺诈、胁迫之下作出的违背其内心意愿的行为;二是意思表示无误,应当是其内心真实意愿的反映,并非因重大误解等原因而表错意。但也可能出现表示意思与效果意思不一致的情形,此即意思表示有瑕疵。意思表示有瑕疵的行为,如属于法律规定的应被宣告无效或者撤销的情况,则不应产生法律效力。
(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这是民事法律行为合法性的本质要求。所谓不违反法律,指的是意思表示的内容不得与法律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范相抵触,也不得滥用法律的授权或任意性规定以规避法律,还应该包括不违反国家政策;这里所说的法律,既包括国家颁布的各种法律、法规和各级政权机关发布的决议、命令、条例等行为规范,还包括国家现行政策。例如不得买卖禁止流通物等。所谓社会公共利益,是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社会经济秩序、政治安定、道德风尚等皆应包括在内。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是指行为人实施的行为必须符合全体人民的共同利益,不得有损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等。
2、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别有效条件
在特殊情况下,民事行为还应具备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特别有效条件才能产生法律效力。例如立遗嘱的行为只有在遗嘱人死亡这种特别要件发生时才能生效。同时,法律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
民事行为的成立要件不同于生效要件。任何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必须同时具备以上生效条件,才能有效,也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和法律后果。对民事行为的生效要件另有规定的,从其生效规定。
关于法律的生效时间规定形式一般有
关于法律的生效时间规定形式一般有自法律公布之日起开始生效、 不作规定,何时实施何时生效、由法律本身规定具体生效时间、规定法律公布后至一定期限开始生效。
法律规范开始生效的时间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况:
1、法律文件中明文规定该法生效的时间与法律颁布的时间相同。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第30条规定:“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法律文件中明文规定该法生效的时间,但所规定的生效时间晚于法律颁布的时间,其目的往往是为了做好法律实施前的准备工作。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75条规定:“本法自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而该法颁布的时间是1989年4月4日。
3、法律文件中没有明文规定生效时间,该法按惯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1982年12月4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从公布之日起即生效。
4、法律颁布之后先试行一段时间,通过试行发现法律的缺陷或不足,以便立法机关进行补充修改,再通过法定程序,制定为正式的法律文件,公布实施,在试行期间,试行法律同正式法律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
扩展资料:
法律终止生效时间,法律规范终止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亦称“法律的失效时间”。一般有三种情况:
1、新的法律公布实施后,与新法律的名称和涉及的问题相重叠的旧法律失去效力。这种情况,一般都在新法中作了明文规定。如1980年9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1950年5月1日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自本法施行之日起废止。”
2、某一法律制定时即规定了该法的生效期限,或者规定在特定条件下适用。如果期限届满,或者特定的条件已不存在,该项法律便自然终止效力。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的《一九八五年发行国库券条例》只在1985年内生效,1985年以后该条例自然终止生效。有的法律,由于已经完成了它的历史任务而自然失效。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
3、相应国家机关颁布专门的决定、命令。宣布废除某项法律或某些条款,从宣布之日起或从该项决议、命令所规定的时间起,原有法律或原条款即停止生效。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86年宣布1986年以前制定发布的有关财政、金融、商业、物价、工商行政管理法规359件自行失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律的生效时间
法律生效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法律生效时间、法律生效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与本文知识相关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