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的信仰 法律人的信仰和情怀,仰望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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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什么是法律信仰
- 2、法律信仰来自于哪里
- 3、法律职业信仰规范是什么
什么是法律信仰
法律信仰作为现代法治精神的内核,其形成和发展是一个自然历史的过程,同时又是人们有意识地选择和培育的结果。然而,大量的社会现实告诉我们现行的法律没有能够真正成为社会公众所信仰的对象,从而决定了培养社会公众崇尚法律的情感的艰难程度。可是中国要走向法治化,要建立成法治社会,就不得不对社会公众法律情感的培养,激发起他们对法律高度认同的热情,也不得不将法律作为整个社会所信仰的对象,从而以社会公众内心的原动力支撑起法治大厦的精神层面。
法律信仰来自于哪里
法律信仰来自于公民对法律的信任和尊重。
法律信仰是现代法治精神的内核。是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要建成法治国家,应具备以下两方面的条件:一方面是要有一套反映社会关系及其发展规律的法制制度体系;另一方面是要有社会公众对法律秩序所内含的伦理价值的信仰,即社会公众对法律忠诚的信仰。
法律职业信仰规范是什么
在现在功利主义横行的社会,一种信仰是凝聚民众的有效手段,而一种科学性的信仰则是更为令人信服的,据此,法律信仰被学者提出,一种科学性的信仰出现在大众面前,而法律职业者在这里又扮演了一个重要的角色,如何将法律信仰这种科学性的信仰带给民众是摆在法律职业者面前的一个难题,而笔者在这里提出一种法律信仰下的法律职业道德,法律职业者以这种法律职业道德来要求自身,以这种方式向民众展示法律的爱,让法律制度下的民众信仰法律。
法律职业道德是职业法律人必须拥有的道德标准,如何让职业法律人更形象地理解法律职业道德,更深刻地体会法律职业道德,发自内心地接受法律职业道德,这是笔者在学习法律职业道德时一直在思考的问题,将法律看成是一种信仰,这就是笔者思考之后的答案,通过对以下的分析,笔者相信大家会对这种法律信仰下的法律职业道德有一个更深入的了解。法律信仰与法律职业道德是怎样一种关系?
只有拥有了法律信仰,才会拥有法律职业道德,而仅仅说自己有职业道德却不信仰法律,那这只能是一句空话。法律人是道德上的风向标,只有拥有了法律信仰,展现了自己的法律职业道德,这个社会才会有一个好的道德导向,在一个信仰缺乏的社会,一个好的导向对于民众的精神和社会的风气都是至关重要的,将法律作为一种精神上的引导,从内在提升民众的道德标准,这是法律应该做到的,进一步说这是法律职业者要做到的,并且,整个社会对法律的尊敬和信服会是这个社会安稳秩序的保障。当然,在这里也要对那些拥有崇高法律信仰的法律职业人报以深深的敬佩,做一个法律职业者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一个勤勉敬业的法律人在工作中经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以及许多常人难以忍受的困扰,例如媒体的压力,民众的情绪,还有自身的精神困境等等。在对法律职业者严格要求的同时,也要体谅他们在工作中的辛苦。法律工作者在情感上也是一个普通人,他们需要民众对他们工作的理解,需要有人能支持自己的工作,需要有人和他们有一样的信仰,说简单一些,他们需要理解。同样的,法律职业人在被理解的同时,也不能放低对自身的要求,法律信仰是绝对不能丢的,否则,他们就不配得到理解。
那么,在法律信仰下的法律职业道德到底是怎样的一种道德标准呢?笔者在此举出几点法律信仰下的法律职业道德的特点,这些特点并非是完整的道德内涵,也不是法律工作实践中总结得来,而是在法律信仰下应该具备的信仰层面的特质。
十四、舍己精神。法律工作是一项繁重而又枯燥的工作,需要研究的法律条文少则上百,多则上千,且都是法律术语写成,不方便阅读。各种法律案情纷繁复杂,分析困难,调取案件的证据更是个苦差事,不可预期的困难最初可见。在这样的工作中,能保持恪尽职守,就需要有一种舍己精神。需要在面对成千上百的法律条文时,面对各种纷繁复杂的案情时,面对各种不可预期的困难时,能不惜自己的精力,自己的体力,放弃休息时间,忍受寂寞的侵袭,认认真真的完成自己的工作,没有身体和精神上的享乐,只有法律的崇高使命。
十五、勇气。在法律工作中,有可能会有来自各方的压力,在处理案件时,有时会出现行政机关的干预,有时会出现来自民众的情绪的影响,媒体的力量也会对法律工作造成影响,面对这样那样的压力,法律职业者必须要有一种敢做敢为的勇气,这种勇气不是说在工作中胡干蛮干,而是工作中遇到各方的压力,以事实为根据,勇于说出真相,勇于挑战权威,不畏强权,不怕威胁,坚持法律的公平正义,坚持法律信仰。只有在法律信仰下,才会有这种勇气,这是对法律的绝对信赖,同时也是法律在内心正确性的体现。
十六、理性。从事法律工作,经常会有在感性与理性之间做抉择的情况,面对现实的残酷和严肃的法律,面对同情的心理与法律的规定,在中间做出怎么样的抉择,这种矛盾的心理一直以来是法律职业者一个头疼的问题,一个事实的正确与否如果从社会道德和法律规定这两个方面来看可能会得出截然不同的结论,法律不是万能的,法律规定也有自身的滞后性,但法律精神是必须维护的,法律精神是完全正确的,有些问题在解决的过程中一定会遇到损害一方利益的事,但损害一方利益,必定是为争取另一方更大更公正的利益,但法律精神是必须维护的,法律精神是完全正确的,在这种情况下,法律职业者要放下对损害一方的同情,控制内心地感性,而以一个理性的态度根据法律规定做出抉择,维护这个社会的和谐。信仰也许会有盲目的狂热,而法律信仰正好规避了这种狂热,两者的融合正好可以解决感性过剩的情况,同时又给予我一种理性思考,理性判断的态度。
法律信仰是内在,拥有法律信仰,在精神上,就拥有了法律的力量,法律既是自己本身,又是整个社会,人类需要这种法律的力量,无论是法律职业者还是法律制度下的民众,把法律当作正确性的引导,把法律当作依靠,这不仅仅是民众内心地充实,也是精神上的壮大,而法律职业者在这里扮演者更为重要的角色,他们不仅是维护法律尊严的守护者,更是法律的信徒,他们无时无刻都在宣扬着法律,以自身的职业道德,宣扬法律的爱,同时,法律也从他们的一举一动将自己的信仰传播给民众。法律失去信仰,则沦为教条;信仰失去法律,则会陷入狂热。法律信仰将两者融合,法律职业者则是法律信仰的传教徒,他们以自身的法律信仰下的法律职业道德来让人们相信,法律需要信仰,法律值得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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