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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满贯什么意思 花滑大满贯什么意思

频道:生活常识 日期: 浏览:1225

我们曾讨论过这样一个事实,每年的红土赛季都充满着大量的投机分子,红土是他们的机会,而当前的许多职业选手总是生活在红土高手巨大的阴影之下。但在红土场,不管你存在球速上、技术上或者身体条件上的各种缺陷,你总会找到办法,成为一个红土冠军。但为什么拥有红土大满贯之称的法网却是费德勒、德约科维奇、莎拉波娃成就全满贯伟业路上的最后一个大满贯?贝克尔、埃德伯格直至退役也没有拿到过法网冠军,究其原因,还是因为红土场地太过于特殊,对于没有从小接受过红土训练的球员来说,在红土场上打球会面临各种问题,影响比赛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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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土,是最容易融合各种技术风格的场地。而这往往在硬地上和草地上难以做到,也许一项致命的缺陷,就会阻止你成为草地或者硬地的冠军。因此,我们才看到红土上有那么风格各异的冠军,他们也许只拥有一两项出色的技术,就能对各方面能力比较平衡的选手形成压倒性的优势。

▎天气

红土比赛的一个精华在于:只要你有足够的毅力,你可以轻易掩饰自己的缺陷,在红土作战使得选手的水平更为接近。大批红土专家都会感谢红土让他们有了一俊遮百丑的机会:红土赛事给击球提供了更多的时间,他们因此可以用饱满的姿态打出他们最满意的击球。红土,是上帝递给他们的一块可以擦去缺陷的红毛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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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提出这个论点是冒着风险的,网球比赛的精彩之处在于它有着个人的生态多样性,这种精彩也同样存在于讨论之中,浪漫的人会沉醉于红土的击球节奏,会赞美比赛时分的日落和球场的伟大历史,但对于球员来说,红土仅仅是一门生存课而已,他们首先要考虑如何在上帝给予的有限条件下,争取最大的利益。

红土上独特的时间概念和天气有关。红土诞生于法国,后传入不列颠,无疑,英国人在普及和改良运动中做的贡献,总比他们的成绩更为出色,他们很快发现,在草地上玩网球比红土更有意思,这和他们的天气有关,红土网球最终没有找到在英国文化中的位置。当然,天气最后形成了他们的运动性格,既然他们要担心时时袭来的阵雨,他们就得抓紧难得的阳光在草地上玩个痛快,马球、地掷球和橄榄球都具有草地网球那样激烈和快速的个性。

对于充满阳光的南欧地区来说,我们在这里指的是意大利、西班牙和法国,大力发球和无情的截击无疑是摧毁网球之美的罪魁祸首,他们不需要快速的运动,有的是闲心打发在电视机前的漫长时光,这就是南欧的缓慢节奏。第一个在红土上打网球的人无疑是巫师,他发现了在红土上滑步的乐趣并且乐此不彼,而后来者发现了红土的弹跳,发现了红土上的球质和球速,他们从中找了不同的击球方式,从而派生出各种类型不同的红土专家。

▎场地的演变

塑胶硬地、草地和红土,这并非三个独立的概念,从历史上考察,草地和硬地两种场地的普及程度,其实也在决定着红土的的色彩丰富与否。

最早掌管着网球规则的ITF有着传统的英国体系,这是因为在早期网球的推广中,全英草地俱乐部和纽约西塞俱乐部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他们都是草地俱乐部,因此只推广草地网球。草地是20世纪初期最普遍的场地类型,因而早期的法网一直被边缘化,非法国选手难以亲近,这种边缘化甚至让法网有失去大满贯地位的危险,直到行政长官菲利普·加蒂埃尔改建罗兰·加洛斯球场,扩大参赛范围,向全世界推广法网之后,法网才逐渐获得现在的声誉,法网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是唯一一个不在草地上举行的大满贯赛事。

场地差异的独特性在20世纪70年代开始改变,美网和澳网都相继从草地赛事变成了硬地赛事,此时红土巡回赛已经在欧洲普遍举行,这时候红土就有点像以前的草地,算是一种比较普及的场地,而新型的塑胶硬地就像是以前的红土,有点另类。草地大满贯只剩下温网一项。此时的红土开始迎来了自己的盛世,我们目前所看到的红土打法已经成型,长回合的拉锯,疯狂的奔跑和强烈的旋转。

时至今日,红土又开始了被边缘化的倾向,蒙特卡洛和汉堡两个红土大师赛在ATP赛制改革中的遭遇可以清晰地说明这一点,前者险些被降级,而后者已经被降级。网球的推广肯定是以硬地为主,在新兴的网球区域,比如中国,无论是ITF和ATP都不会建议他们去修建红土球场,构造更简单更容易养护的硬地是首选。对于大多数选手来说,红土无非是他们的一个副业,以红土为主业的选手,纳达尔指明了另外一个方向,向草地和硬地发展,可以更好地解决生存之道。

无疑,硬地更具有现代商业社会的“公平”特质,它推广起来方便,选手在上面比赛也能得到表面上的公平,它没有草地那样不规则(温网的不公平是著名的,草地的弹跳会不一样,而头一周的场地和后一周的场地也有明显的不同),快速,平整,这使得选手所有的网球技能都被放大,所有技术上的缺陷也会得到惩罚。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说,红土比赛并不合算,它养护费用太高,耗时太长,但你无法就此对红土场地定罪,相反,大多数观众还偏爱红土之美。

▎风格

想要在欧洲的红土上有出色的表现,风格比训练的质量或者经验这些因素更为重要。我们在罗兰·加洛斯看到的伟大冠军,无一不是有突出个人风格的选手,而不是均衡的全能选手。想要精确地说明这点有些困难,我们暂且拿夺得过两次法网冠军的考瑞尔来做例子,一是因为作为美国选手,他在红土上的地位有些特殊,二是他用非传统的红土风格,同样夺得了法网的冠军(1991年,和1992年)。

作为尼克·波利泰尼学院的优秀产品,他职业生涯的精华是在硬地,皮特·波多曾经形容波利泰尼学院的风格为新世界风格,这种风格强调坚决站在底线附近(底线之内)不动摇,击打球的上升点,最后一步步形成位置上的优势,用正手得分,而非为了图省事去上网。之所以称之为新世界风格,是因为它抛弃了传统的发球上网,随时寻找随球上网时机的思路,也不像全能型选手那样,需要在任何位置,运用到最合理的技术,新世界风格所要考虑的,是在击球中始终保持自己的站位,以便轻松化解对手的下一个回球,直到对手崩溃。

技术和风格是永远不同的两个概念,风格是从技术的运用中成起来的,风格要和场地的性质融为一体,而技术,在大多数时候你可以不顾实际的条件,一味地蛮干。举个例子,桑普拉斯的草地风格是根植于大力发球的迅速得分,这并不适合于红土,而他最后也没有在红土打出自己的风格。而阿加西的风格是根植于他的大力正手和经济精确的球路,经过吉尔伯特的专门训练,这最后在1999年和红土融合了,夺得了他唯一的一个法网冠军。

1998年,桑普拉斯在亚特兰大绿土赛中击败了巴拉圭的红土专家德尔加多,但两星期之后,桑普拉斯在法网和德尔加多第二轮再次相遇,桑普拉斯毫无还手之力,最后连丢三盘脆败。即使是美国的红土,也和欧洲有着根本的不同。

桑普拉斯在法网的不适和不自信,其实和他是否会滑步、能否发出ACE球并无多大关系,那是他是否能在罗兰·加洛斯找到自己风格的问题,桑普拉斯最后在他的自传《冠军之心》里写到:“对于罗兰·加洛斯,我内心的底线,就是承认我在红土上还没有好到足以夺得那里的冠军。”

▎耐力

TENNIS网站的热心读者Embug曾经写到:

“我认为在红土上的训练也是很重要的,大多数美国球员都是在击球之后滑步,而欧洲选手却能刚好滑步到击球点,他们因此能够迅速找到平衡和回位。其实,凭借高科技的球线和球拍,球员也能在红土上打出硬地一样的球速来,但精妙的手感和微妙的时间感是美国球员所不具备的,不管他们如何有体能和速度。”

其实,“精妙的手感”和“微妙的时间感”都不足以决定比赛的胜负,因为它们也不会比“击打球的上升点”更为高明,毕竟球员都是强调要静止下来以后再击球的。决定红土胜负的是另外一个更重要的因素,那就是耐力:长回合的拉锯需要耐力,快速场地的高手只要有田径选手般的耐力,也能在红土上获胜。反之亦然,红土的高手有田径选手般的耐力,也能在硬地上获胜,这里面有两个原因,第一,在红土上的耐力优势能让对手越来越吃力,第二在红土上绝大多数回球都需要一定距离的跑动去完成。

为什么纳达尔在硬地上比大多数红土选手有优势,比如说维拉斯或者是莫亚?因为他像公牛一样的速度和耐力,还有对五盘大战的极度享受。或许,那种只拥有重复机械上旋的传统红土打法的选手,我们还远远不能称之为伟大。

在红土场上,不停承受长达20个回合的拉锯,这是个基本的耐力。罗迪克这样打上四场不成问题,但连续打上7场,问题就大了,他会碰到那些用马拉松去争夺每一分的家伙。对于美国选手而言,正确的说法应该是:他们风格适合于硬地,在红土作战就要有更多的耐力准备,而草地对于他们来说,是一种比较中立的场地。

▎滑步

“移动,平衡,在关键时候的滑步救球,最优秀的红土选手是滑行着去击球,而不是击球之后去滑行。”

好了,现在我们又把讨论的范畴缩小到技术和力学上面来了,但是,过分强调滑步肯定是一种偏见,滑步是有用的,但对滑步过分华丽的形容,或许并不有利我们去全面了解红土。

理查德·加斯奎特很会滑步,艾米里奥·桑切斯也擅长滑步,他们一个冲刺可以滑过半个球场,他们却当不了西班牙无敌舰队的队长,他们的炫技能够得到喝醉的巴黎人喝彩,却永远也不能成为伟大的冠军。

滑步用肢体伸展给击球提供足够的时间,这是人的自然反应。但假如你非要把红土选手分为会滑步的和不会滑步的,(前者是指滑步已经成为身体的本能,后者是在环境驱使下勉强去滑步),不会滑步的人不一定会输。在不擅长滑步的选手中,最优秀的当然是纳达尔,当然,所有在红土上取得成功的美国人也是不会滑步的。滑步仅仅是一种技术而已,红土最重要的仍然是风格。

▎移动

作为移动比较差的选手,莫妮卡·塞莱斯和皮尔斯、米斯金娜都在法网取得了不错的战绩,连沃尔科克这样笨拙的巨人都夺得了法网的亚军,但作为移动最好的红土选手科里亚,他却在2004年错失了法网的冠军,也许他那一年不够走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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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科里亚的移动和科斯塔、贝拉吉塞特这些选手差不多,他们在红土上都像狐狸一样敏捷,但一旦到硬地上,他们的步法结构就存在很大的问题,他们喜欢从底线之后做斜向和环形的移动,这是典型的红土防守型步伐,在硬地上反而使得他们成为对手攻击的目标,因此他们在硬地上都无所作为。

那么,在红土上,移动到底能决定什么?为了避免这个话题陷入形而上的空谈,我们举两个普通选手的例子。

澳大利亚选手约翰·亚历山大,麦肯罗同时代的人,身高达到1.90米,体重将近200磅,他的击球风格是大气磅礴,但移动笨拙。他从来没有打到过温网的第四轮,却在红土上取得了他平生仅有的两个冠军。为什么?他是那种缓慢而大力的选手,红土给了他更多的击球准备时间,他的臂展和力量都可以让他打出更有侵略性的进攻。

而匈牙利人塔罗齐被认为是麦肯罗时代移动最差的选手,他却夺得了13个红土冠军,这也是他所有的冠军,塔罗齐的优点在于他击球非常扎实,几乎每一次击球都像石头那样硬,红土把他这种扎实的击球风格夸张到了极限。

在红土上,你没有速度也可以赢球,你没有大力发球也可以赢球,你没有很好的接发也可以赢球。作为ATP巡回赛的职业选手,大多数人在红土上都能及时回位,为自己的正确技术发挥争取足够的时间。事实上,很多选手都用击球的威力掩饰了自己糟糕的移动。

▎转换

圭勒莫·维拉斯,他号称是红土上有史以来最难缠的家伙,他夺得了1977年的法网冠军和三次亚军,在教练提里阿克的指挥下,他成长为一个红土磨球型选手的榜样,还夺得了两次当时在草场上举行的澳网的冠军,这当中的奥妙和现在的纳达尔类似---他们两人同样为左撇子,擅长拉旋转的选手,从红土过渡到草场,两人都不需要太多的转换,这在所有的场地上都让对手头疼。但托马斯·穆斯特就没有这样的成就,作为“红土之王”和同样的磨球型选手,穆斯特甚至没有赢得过一场温网的比赛。

为什么很多红土冠军一到其他场地上,就成绩平平,这当中包括了布鲁格拉、戈麦斯、科斯塔、高迪奥等法网冠军,这和他们在红土上长期形成的防守姿态有很大的关系,他们在红土上形成的磨球打法缺少攻击性,无法在其他场地上进行合理的攻防转换,穆斯特的身体条件本身有限,他缺乏由守转攻的爆发力和移动速度。而在这方面能力最强的是考瑞尔,他正手的爆发力至今无人可及,标志性inside-out击球能让他迅速摆脱防守的不利局面,这就是他为什么能在硬地上和红土上取得相同成就的关键点。

我们应该把最出色的转换授予伟大的博格,他是能够打破风格界限的唯一一人,在1974年夺得法网冠军之后,他竟然说出了“我认为我首先是属于草地的”这样的话,1976年,进行了为期两周的发球上网特训之后,博格如愿以偿夺得温网冠军,整个赛事中一盘未失。此后他在温网取得五连冠,其中1978、1979、1980三年更是法网、温网的双料冠军。

我们只能承认,即使在红土上,我们也无法了解博格。

(来源:《网球》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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