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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务法律行为 单务法律行为和双务法律行为

频道:法律科普 日期: 浏览: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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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无偿民事法律行为与单务法律行为的区别

当然是有偿单务啊。

有利息就是有偿,无需解释;

借贷时只需要一方承担给付义务,另一方没有义务——归还义务是因债权人的给付而产生的,不是因为合同的订立而产生的。同理,借用合同、有偿委托合同、附义务的赠与合同都是单务的。单务合同因其属性,具有以下特点:

1、不能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因为双方的义务不是对价关系。

2、对不可抗力等风险的负担不同。在双务合同中如果发生了不可抗力风险,双方同时免除义务;而在单务合同中如果义务人已经履行,相对人因此产生的义务不能免除(比如欠了钱,就不能借口不可抗力而不还);如果单务合同中义务人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就不存在对方的履行义务问题(因为根本没有产生)。

只有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息400%才能称为高利贷,本案不构成。如果构成的话,则因违法而合同无效,属于无效民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必须合法。

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有哪些

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可分两类:(1)有相对人的单方行为。又称“相对的单方行为”、指须向相对人作意思表示,但不需相对人承诺,民事法律行为即能成立。如民事行为的撤销、债务的免除、追认代理权等。(2)无相对人的单方行为。又称“绝对的单方行为”。指无须向相对人作意思表示,民事法律行为即能成立。如立遗嘱、刊登悬赏广告、继承人放弃继承等。此类单方民事行为所包含的意思表示一经作出即可生效。

单方民事行为与单务民事行为的区别:

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是指由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与双方民事法律行为对应。

单务民事法律行为就是一方单纯的享有权利而另一方只享有义务的民事法律行为,与双务民事法律行为对应,此行为仍然需要双方的合议,属于双方民事法律行为的一种。

单方法律行为有哪些 单方面民事法律行为和双方民事

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是指自行为人独立表达其意思时即可成立的法律行为。比如:抛弃、立遗嘱、委托授权、放弃继承等。

一、依民事法律行为所需的意思表示构成的不同 

(一)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是基于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双方民事法律行为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

除了法律另有规定以外,单方民事法律行为自行为人独立表达其意思时即可成立,而双方民事法律行为则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

二、依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构成的不同 

(一)单务民事法律行为

单务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法律行为的一方当事人负有义务,而另一方当事人仅享有权利。比如,赠与行为中的赠与人负有交付赠与物的义务,而受赠人则享有请求赠与人给付赠与物的权利。

(二)双务民事法律行为

双务民事法律行为则是指民事法律行为的双方当事人均承担义务,也都享有权利,而且,彼此的权利和义务相互关联、互为条件,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利。比如买卖合同中出卖人和买受人的权利和义务就是相互对应的。

为什么是单务行为?

单务法律行为,又称单务行为,是指当事人一方仅负担义务而另一方仅享有权利的法律行为。在单务行为中,只有一方当事人负给付义务,另一方当事人不负对待给付义务,但这并不意味着其不负任何义务。如果其仍要承担次要义务,且该义务并非是与对方的给付义务相对应的,该行为仍为单务行为。

如在附负担的赠与中,赠与人负有将赠与物交付给受赠人的义务,而受赠人也负有按照约定履行某项负担的义务,但双方所负的义务不是对应的,因此,附负担的的赠与行为仍属于单务行为。

什么是双务法律行为?什么是单务法律行为?

双务法律行为,是指当事人双方均负担相应义务的法律行为,一方的义务也就是另一方的权利。单务法律行为,是指当事人一方仅负担义务而另一方仅享有权利的法律行为。依据当事人各方权利享有和义务负担情况,可以将法律行为分为双务法律行为和单务法律行为。

法律分析

双务法律行为,比如一个买卖合同,卖方义务是交付标的物,买方的义务是给付金钱,权利内容反过来就是了,卖方有权获得金钱,买方有权获得标的物。单务法律行为,比如赠与合同,赠与人存在交付赠与物的义务,而受赠人享受获得赠与物的权利,而不成但相应的义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双务法律行为的当事人应当同时履行其义务;一方在未履行自己的义务时请求对方履行的,对方有权拒绝;一方因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不能履行义务时,对方有权依法解除法律关系并要求赔偿。单务法律行为是只有一方负担给付义务,双务法律行为指双方都负有给付义务,双务法律行为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双方各负担义务,但是不居于对待给付关系,二是双方各负给付与对待给付的关系。有偿法律行为是指双方互负对待给付关系,不互负对待给付关系的法律行为即为无偿法律行为。也就是说有偿还是无偿就看双方是否互负对待给付,单务还是双务就看是否都有给付义务。所以单务法律行为必定是无偿法律行为,双务法律行为其中一部分是无偿法律行为,只有构成对待给付的双务法律行为才是有偿的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七百三十九条 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承租人享有与受领标的物有关的买受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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