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频道:法律科普 日期: 浏览: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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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观点摘要

▶百度无良,但此事难于向它追究法律责任。

▶百度因为收钱多就人为操纵排名,显然违反了公司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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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自毁商誉、诚信的行为,最终要遭受社会唾弃和法律制裁。

▶可向医院索赔。院方发布虚假信息,违反了法定义务与合同义务。

▶主治医生等如无医疗资格,应以非法行医罪和诈骗罪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相信国家会对百度启动反垄断机制。

▶百度无良,但此事难于向它追究法律责任。

▶百度因为收钱多就人为操纵排名,显然违反了公司社会责任。

▶百度自毁商誉、诚信的行为,最终要遭受社会唾弃和法律制裁。

▶可向医院索赔。院方发布虚假信息,违反了法定义务与合同义务。

▶主治医生等如无医疗资格,应以非法行医罪和诈骗罪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相信国家会对百度启动反垄断机制。

文/黄微 Jamina

年轻大学生魏则西后通过百度搜索,找到武警北京总队第二医院(下称武警二院),在花光东凑西借的20多万元作生物免疫疗法后,仍不幸去世。魏则西生前曾在知乎撰文,详述此次经过,并称这种生物免疫疗法,在国外早已因为“效率太低”而被淘汰了。而据报道,涉事医院也并没有如宣传中那样,与斯坦福医学院有合作。

公众除了指责医院涉嫌将科室外包,莆田系医生涉嫌诈骗,也有许多人认为因百度虚假广告指引,魏家人财两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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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是一家中国公司,但是它在美国上市。百度会被中、美两国的法律追究责任吗?为此,我邀请了中美两位著名的法律专家来谈此事。一位是美国的冉燕飞律师、一位是中国的刘陆峰律师。

百度无良,但难于向它追究法律责任

问: 两位律师好!最近魏则西不幸去世,人们纷纷抨击百度无良。请问,魏则西的死,为什么牵上百度?

冉燕飞:从表面上看,魏则西的死当然与百度有关系,因为魏泽西相信中国最大的搜索引擎百度,进而相信搜到的排名靠前的医院,并到该院接受治疗后死亡。其实那个排名是百度用世人诟病的竞价方式人为创造出来的。是该院给百度奉献了大把银子后买来的,排名或相关信息似乎都不具真实性。从情感和逻辑上而言,魏则西的死似乎与百度存在很深的关系,百度似乎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但在美国,作为搜索引擎或网络平台,是不需要为自己平台上的第三方提供虚假信息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的。那么百度是否违约?百度与北京武警二院肿瘤生物中心应该有合同关系,但与魏则西似乎没有什么合同关系,显然魏则西不能追究其违约责任。

刘陆峰:一位年轻大学生去世了,这事竟与百度的指引寻医错误有关,公众认为百度肯定脱不了干系;有个为虎作伥的成语,可以看出人们对引路伥鬼的恨,远甚于吃人的老虎;形象地说,人们对百度的感受就是,它为了钱,而去错误引路,致一朵生命之花凋谢,好像百度比伥鬼更可恨。

不过,作为一名律师,根据媒体所披露的法律事实,我认为魏则西的医疗失败,与百度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首先,百度给武警二院通过推广的方式作广告,是审查了其医疗资格的,武警二院证照齐全,是一所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医疗资格合法;其次,百度在搜索显示中注明了是广告,广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应由广告的发布主体武警二院负责;第三,魏则西最终选择接受武警二院治疗,是经其家人实地考察后决定的,其中既有医院专家关于治疗方案的介绍,如从美国斯坦福引进的生物免疫疗法,和保活10年20年没有问题的承诺,更有中央电视台关于武警二院生物免疫疗法的多次报道(是新闻采访,不是广告),央视的可信度和公信力显然高于百度;第四,魏则西罹患的是“滑膜肉瘤”晚期,目前尚无有效的治疗手段。

百度最大的错误在忽视了公司的社会责任

问:现在媒体都在指责百度,你们认为它最大的错误在哪里?

冉燕飞:百度最大的错误,也许在于一味追求公司利益的最大化,忽视了公司的社会责任。如果因为收钱多就人为操纵排名,显然是违反公司社会责任的。我们很多客户找到我们,都是通过谷歌搜索看见我们排名靠前找到我们的,但我知道我们律师所从来没有给谷歌交过一分钱。

刘陆峰:我曾协助武汉亿房网作过网页公证,因为人们在百度上搜索亿房网后,点击却出现另一家房产中介,这属于百度违法。就事论事,百度有违法等行为,是遭网上痛殴的原因之一。我不认为在魏则西这件具体的事件上,百度有法律上的错误。

但因魏则西事件引发的人们对百度的责难,把百度在盈利模式、垄断性经营、社会责任的缺失所存在的弊端摆上桌面。比如百度在搜索显示中植入有偿推广,为了利润,甚至有多种违法行为,这些确实事关百度的生死存亡,百度本身和管理层都应认真反思和积极应对。

百度自毁诚信的行为,要遭受社会唾弃和法律制裁

问:百度作为一个广告平台,在魏则西事件中,为什么它发布一条广告,就成了千夫所指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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冉燕飞:原因很多,列举如下:第一,百度是大公司,就像名人一样,公众对其社会责任、道德责任、法律责任的期望值较高,但百度的做法显然是违反了大公司应该有的社会责任和道德责任。第二,百度竞价排名、充斥各类虚假广告的事实早已存在,公众对其积怨已深。第三,百度在搜索领域垄断已久,也带来公众怨气。第四,百度的垄断导致民众无法获取对称的真实信息,只好被迫选择百度上显示的虚假的不真实的信息,但这种被迫选择造成了悲剧。

刘陆峰:由于百度的高度垄断性和网络的普及性,决定了百度作为一家公众公司,与社会生活密切相关。公众对百度的责难和抵制由来已久,主要是对百度为赢利而降低服务的不满,也有公众对百度要求其承担更多社会责任的原因。

我认为百度今天的局面是百度的经营战略定位错误的必然结果:在搜索引擎这种客观真实的公众服务中,直接把有偿推广的私货,显示在排名中,搜索引擎就必然失去客观真实性,并会衍生很多违法行为。这种自毁商业信誉和企业诚信的行为,最终结果肯定是遭社会唾弃和法律的严厉制裁。

百度是否受到美国公众的关注

问:百度是美国的上市公司,这件事是不是也会受到美国公众的关注和美国法律的制裁?

冉燕飞:百度在美国上市,肯定会受美国公众的关注,如果违反美国法律的规定,当然会受到美国相关法律的制裁。但就魏泽西案本身,美国应该没有管辖权。即便本案发生在美国,让大家失望的是,百度恐怕也不会承担法律责任。因为美国国会早在1996年就通过了《通信尊严法》,该法编入《通信规范法》。该法从以下两方面对网络和网上通信带来了深远影响。第一是规范对孩童不宜的淫秽不雅信息;第二就是网络服务经营者不是出版者,因而不需要用为其服务的第三方提供的信息承担责任。

刘陆峰:美国公众对此事的关注,已从百度股票价格上得到了反映,此事对百度的负面影响是显而易见的。按照属地原则,百度作为中国公司,因经营在中国发生的违法或纠纷,应由中国法律管辖;作为美国上市公司,在美国因信息披露等上市证券业务,受美国法律约束。

受害的魏家应该找谁索赔?

问:受害者应找谁索赔,该怎样履行法律赔偿手续?

冉燕飞:受害者的家属完全有可能得到赔偿。如前所述,本案中的武警二院肿瘤生物中心,是直接提供虚假不真实信息的违法者和造成魏早逝的施害者,又是互联网信息服务的提供者,显然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因为其设计了一个非常诱惑人的前卫网站,却在其网站提供了显然虚假的信息,按照中国相关互联网的规定和广告法的规定,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有义务保证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该中心显然违反了其法定义务。同时,在魏泽西来寻求就医时,又用跟网站上类似的虚假信息欺骗患者,诱使患者接受治疗,这不仅是违背了法定义务,也是违反了跟患者之间的合同义务。无论是引用中国法还是美国法,最起码的是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

当然该肿瘤生物中心有可能抗辩,他们没有过错,或者即便他们提供了虚假信息,但提供虚假信息不是造成魏离世的直接原因,因为魏的疾病本来就是无药可治,离世是迟早的事。

刘陆峰:我所了解的是,媒体曝光后,斯坦福大学否认与武警二院有合作,医院确认该门诊是承包给福建莆田人,近期有媒体指称,负责治疗的该中心主治医师李志亮论文和身份都造假。有关部门已就此事组织了调查组调查。

根据以上事实,我认为百度如果发布广告的行为无瑕疵,就不应承担赔偿之责。武警二院肿瘤生物中心如无医疗资格,则应以非法行医罪和诈骗罪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其中诈骗金额达到20万以上的,量刑起点为10年,此案属诈骗医疗费用,如确认存在致人死亡情节,应就这二项加重处罚。相关责任人应赔偿受害人损失,其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被骗的20万元本息,及由此发生的直接损失;如确认非法医疗致人死亡,还应承担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及精神损失费,总额应超过100万元。

百度应该负起社会责任、建投诉机制

问:我们平时都是用百度,对巨量的信息,他们没有履行审核职责吗?

冉燕飞:的确没有。作为海量信息的百度,的确很难保证他们所发布或链接的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但如果他们有法律义务,或者愿意承担大公司应有的社会责任,他们至少可以通过审核合同内容,要求信息发布者提供真实合法信息的内容,尤其是网站本身设立投诉渠道,如果对某一具体的信息发布者或排名靠前者发现多起投诉,可以通过某种技术手段进行屏蔽或排名靠后。

刘陆峰:按我国法律法规要求,对一些黄色和反动的信息或敏感言论,网络公司有义务用技术手段予以拦截;但百度是一家网络搜索引擎公司,要把抓取的所有信息都进行审核后再显示符合要求的信息,在技术上不一定行得通,即不能说出现了违规信息就说公司没审核。但对有偿的推广信息,从百度的角度,也只能审查广告发布者的资格,对其内容是无能力全面审核的。

审慎采用网络上搜到的信息

问:从我们读者的角度来说,如果要去搜索什么资料,怎么去判断信息的真和假,两位律师有没有这方面的建议?

冉燕飞:不要贸然相信网络和媒体,一定要多方打听。如果没有其它渠道,至少试着在网络上寻找一些正面和负面的报道。

刘陆峰:在目前百度垄断了搜索引擎,又有偿排名的前提下,要获得真实客观的信息确实很难。相信国家会对百度启用反垄断机制;在此之前,唯一能做的是多找几家搜索网站比较后,审慎采用所搜到的信息。

律师简介

冉燕飞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和纽约Fordham法学院。于2013年8月正式加盟明理律师事务所,是中国和美国纽约州执业律师。在北京和上海作为律师,为皮尔卡丹公司、赛特购物中心等多家国际国内知名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刘陆峰湖北德馨律师事务所主任。关注资本市场和民生的法律公平和公正,对一些大案和疑难案件有独到的见解,因近年在媒体上点评了300余起案件,而被媒体关注。

作者简介

黄微Jamina资深媒体人,高级编辑。曾任新华社四川分社《蜀报》“人物”版主编,后相继在《成都商报》、《香港文汇报》任责任编辑,在《读者报》任副总编。早在1996年《蜀报》专门为其开辟专栏“成都人眼里的德国”(微信公众号“微言耸听”)

魏则西之死,百度是否该承担责任,该承担什么责任?留言晒出你的观点。

本文编辑:曾东平 陈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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