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法律规定 法律对妇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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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妇女儿童的法律有哪些
【法律分析】:专门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人身权利。妇女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非法手段剥夺或者限制妇女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妇女的身体。妇女的生命健康权不受侵犯。禁止溺、弃、残害女婴;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的妇女;禁止用迷信、暴力等手段残害妇女;禁止虐待、遗弃病、残妇女和老年妇女。禁止拐卖、绑架妇女;禁止收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禁止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三十三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
因结婚男方到女方住所落户的,男方和子女享有与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的权益。
第三十四条 妇女享有的与男子平等的财产继承权受法律保护。在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中,不得歧视妇女。
丧偶妇女有权处分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
妇女权益保障法都有什么规定
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保护妇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权益。禁止歧视、虐待、遗弃、残害妇女。
【法律依据】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条
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必要措施,逐步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各项制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国家保护妇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权益。禁止歧视、虐待、遗弃、残害妇女。
有关女性权益的法律,你知道哪些?
有关女性权益的法律,你知道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说明了妇女的政治权利、妇女的文化教育权利、劳动和社会保障权利、财产权利、人身权利、婚姻家庭权利等。1.妇女的政治权利即妇女有权通过各种方式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务和社会事务,享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同时,妇女在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起诉和报告。虽然妇女享有的政治权利不是大多数普通妇女经常使用的,但它们确实是妇女享有的最重要的权利和利益。
2.妇女的文化教育权利也就是说,妇女有权享受平等的文化和教育,以及要求提供各种专业教育的权利。保护妇女的文化教育权益,是妇女全面提高自身素质,更好地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的重要前提。良好的教育背景不仅可以大大改善妇女的就业和晋升机会,改善妇女的生活条件,而且是妇女社会地位的重要体现。
3.劳动和社会保障权利即妇女享有平等的劳动权利和社会保障权利,妇女在月经、怀孕、分娩、哺乳等特殊时期享有特殊保护的权利。尽管现阶段在就业和职业领域仍存在大量对妇女的不平等待遇,如一些企业不招收育龄妇女或要求女职工停产、产后不能返回原岗位等,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对特殊时期女职工的保护有了越来越多的法律规定。只要妇女增强法律意识,学习掌握有关妇女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了解妇女权益受到侵害时的救济方式,就能最大限度地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4.财产权利即妇女在社会生活、婚姻家庭生活中享有平等的财产权,包括所有权、债权、继承权、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平等的财产权是妇女享有的基本权益,是妇女行使其他权益的基础,特别是在婚姻家庭生活中,财产所有权和平等的财产处置权与每一个妇女都密切相关。因此,妇女必须注意保护她们的财产权益。
5.人身权利也就是说,妇女所享有的个人非财产权益是与自身密不可分、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各种公民权利。人格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两部分。人格权包括生命健康权、自由权、隐私权、肖像权、名誉权等。身份权包括亲属权、监护权、配偶权、版权、发明权、专利权和其他知识产权。保护妇女的个人权益是保护妇女权益的重中之重,特别是保护妇女的生命健康权和人身自由是妇女从事一切其他事务的重要前提。
6.婚姻家庭权利即妇女基于婚姻、血缘关系、收养关系或其他亲属关系所享有的亲属之间的权益。重视保护妇女的婚姻家庭权益,是提高妇女家庭地位、构建和谐家庭的重要保障。以上就是女性拥有的合法权利。
有关妇女保护的法律法规
1.关于保护妇女的法律法规涉及妇女权益保障法,刑法,民法典。都有关于保护妇女的保护法律法规。
哪条法律规定14岁以上是妇女
在刑法中规定14周岁以上是妇女。
妇女是指法律年龄达到14周岁以上的女性,妇女不是单纯指已婚妇女。
在官方辞典中,妇女的定义是成年女子的通称,不单纯指已婚妇女,大于14周岁称少女,小于14周岁含本数称幼女,小于7周岁称儿童,在司法解释中称14周岁以上的女性为妇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百三十六之一 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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