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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与法律案例 道德与法律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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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道德碰撞的案例有哪些?

法律与道德碰撞的案例:

2006年11月20日早晨,一位老太在南京市水西门广场一公交站台等83路车。人来人往中,老太被撞倒摔成了骨折,鉴定后构成8级伤残,医药费花了不少。老太指认撞人者是刚下车的小伙彭宇。老太告到法院索赔13万多元。 彭宇表示无辜。他说,当天早晨3辆公交车同时靠站,老太要去赶第3辆车,而自己从第2辆车的后门下来。“一下车,我就看到一位老太跌倒在地,赶忙去扶她了,不一会儿,另一位中年男子也看到了,也主动过来扶老太。老太不停地说谢谢,后来大家一起将她送到医院。”彭宇继续说,接下来,事情就来了个180度大转弯,老太及其家属一口就咬定自己是“肇事者”。 2007年9月4日下午4点半,鼓楼区法院一审宣判。

法院认为,本案主要存在两个争议焦点。

一、是否相撞;

二、损失数额问题。 法院认为本次事故双方均无过错。按照公平的原则,当事人对受害人的损失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因此,判决彭宇给付受害人损失的40%,共45876.6元。 当天,老太的代理律师表示:对判决事实感到满意,但40%的赔偿比预期要少。而彭宇则表示不服此判决。

然而这件轰动一时的案子居然出乎所有人的预料,悄无声息的和解了。

2008年3月,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在两会新闻中心就“司法公正”问题接受中外记者的集体采访时透露,南京彭宇案双方当事人在二审期间达成了和解协议,并且申请撤回上诉,最后案件以和解撤诉结案,且双方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结果都表示满意。

我们暂且不管该案为何会达成和解,而从法律和道德的角度来分析此案。

此案中,我们必须确定老太太是自己摔倒的还是被彭宇撞倒的。这是本案重中之重,同时也是本案定案的前提。是必须证实的,而不能靠推测。

如果是老太太自己摔倒的,那么不仅不能对其进行惩罚,当事人及其家属还应该向他道歉致谢,社会也应该支持和鼓励,并加以弘扬,而老太太及其家属这种恩将仇报的行为则应该受到谴责,以维护道德和法律的尊严;反之,如果是其将老太太撞倒,则其应该负担全部的医疗费用及相应的康复疗养费用。而法院更不能光凭推测来定案,从这个角度来讲,法院的判决可谓荒唐之极,是一种相当不负责任的做法。是对社会道德的践踏。

但是法律有它的准则,它是无情的,也不会考虑什么道德因素。此案中,由于没有弄清楚老太太是否是被撞到,因此无论法院做出什么样的判决,都是有悖于道德的。

而从社会学的角度来说,该案之所以在网络和新闻媒体上备受关注,一方面是因为当前国民的法律意识提升的表现,更重要的原因却是人们在生活中也会经常碰到类似情况。此事件发生之后,我多次听到有家长如此教育孩子,“以后碰到有人倒在地上一定不能一个人去扶,最好叫别人去,或者跟别人一起,如果附近实在没人的话就最好别管。”由此可见这个案件对人们的影响有多大,可能有人认为这是小题大做、危言耸听,可是有这么一个先例在眼前谁能不提防。毕竟人人都需要必要的自我保护,谁都不希望做好事还要承担所谓的法律责任。如果是这样那我宁愿不做好人也罢。但是根据法院做出的判决,我们的社会风气和道德风尚将被无情的践踏。

不可否认,当前社会的道德水准并不能令人满意。但是,即使不是人人都以助人为乐,很大一部分人可能不会出手帮助别人,不过也不至于违背基本道德去做伤天害理的事,违法犯罪的毕竟是少数,通过撒谎的手段去伤害别人的人也不多。所以我倾向于认为老太太及其家属即原告误会的可能性更大一些。法官在判决书说理当中阐明的社会情理,并以此为由作出不利于被告的结论,在道德导向上确有不妥之倾向。如果这样来认识情理,那么我们还需要发扬雷锋精神吗?就算不是雷锋,难道我们当今社会已经不能相信存在这样做好事人了?我认为,我们生活当中并不缺乏这样的好人好事,至少我们应该相信大部分人都是善良的。大多数人也许不会像雷锋那样天天做好事,但偶尔做回好事应该不是不可能的。而该案的判决却几乎把做好事的可能性忽略,事实上就是对当前社会的道德水准评价过低所致,而且客观上也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公民做好事的积极性。

因此,在执法机关处理类似的法律与道德有一定抵触的案件时,应当慎重抉择,既要维护司法的公正性,也要兼顾道德的尊严。而且立法部门在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时也要充分考虑道德的影响,千万不要让法律吧道德的腰给撞折了。

找5个关于道德或法律的案例小故事!急急急!

一个富人去拜访一位哲学家,请教他为什么自己有钱后变得越发狭隘自私了。哲学家将他带到窗前,问他:"向外看,告诉我你看到了什么?"富人说:"我看到了外面世界的很多人。"哲学家又将他带到一面镜子前。问:"现在你又看到了什么?"富人回答:"我自己。"哲学家一笑说:"窗和镜 都是玻璃做的,区别只在于镜子多了一层薄薄的银子。但就是因为这一点银子,便叫你只看到自己而看不到世界了。"

1、情况不同

一只小猪、一只绵羊和一头乳牛,被关在同一个畜栏里。有一次,牧人捉住小猪,小猪大声号叫,猛烈地抗拒。绵羊和乳牛讨厌小猪的号叫,便说:“他常常捉我们,我们并不大呼小叫。”小猪听了回答道:“捉你们和捉我完全是两回事,他捉你们,只是要你们的毛和乳汁,但是捉住我,却是要我的命呢!”

立场不同、所处环境不同的人,很难了解对方的感受;因此对别人的失意、挫折、伤痛,不宜幸灾乐祸,而应要有关怀、了解的心情。要有宽容的心!

2、自己

小蜗牛问妈妈:为什么我们从生下来,就要背负这个又硬又重的壳呢?

妈妈:因为我们的身体没有骨骼的支撑,只能爬,又爬不快。所以要这个壳的保护!

小蜗牛:毛虫姊姊没有骨头,也爬不快,为什么她却不用背这个又硬又重的壳呢?

妈妈:因为毛虫姊姊能变成蝴蝶,天空会保护她啊。

小蜗牛:可是蚯蚓弟弟也没骨头爬不快,也不会变成蝴蝶他什么不背这个又硬又重的壳呢?

妈妈:因为蚯蚓弟弟会钻土, 大地会保护他啊。

小蜗牛哭了起来:我们好可怜,天空不保护,大地也不保护。

蜗牛妈妈安慰他:“所以我们有壳啊!”我们不靠天,也不靠地,我们靠自己。

3、鲨鱼与鱼

曾有人做过实验,将一只最凶猛的鲨鱼和一群热带鱼放在同一个池子,然后用强化玻璃隔开,最初,鲨鱼每天不断冲撞那块看不到的玻璃,耐何这只是徒劳,它始终不能过到对面去,而实验人员每天都有放一些鲫鱼在池子里,所以鲨鱼也没缺少猎物,只是它仍想到对面去,想尝试那美丽的滋味,每天仍是不断的冲撞那块玻璃,它试了每个角落,每次都是用尽全力,但每次也总是弄的伤痕累累,有好几次都浑身破裂出血,持续了好一些日子,每当玻璃一出现裂痕,实验人员马上加上一块更厚的玻璃。

后来,鲨鱼不再冲撞那块玻璃了,对那些斑斓的热带鱼也不再在意,好像他们只是墙上会动的壁画,它开始等着每天固定会出现的鲫鱼,然后用他敏捷的本能进行狩猎,好像回到海中不可一世的凶狠霸气,但这一切只不过是假像罢了,实验到了最后的阶段,实验人员将玻璃取走,但鲨鱼却没有反应,每天仍是在固定的区域游着它不但对那些热带鱼视若无睹,甚至于当那些鲫鱼逃到那边去,他就立刻放弃追逐,说什么也不愿再过去,实验结束了,实验人员讥笑它是海里最懦弱的鱼。

可是失恋过的人都知道为什么,它怕痛。

4、神迹

法国一个偏僻的小镇,据传有一个特别灵验的水泉,常会出现神迹,可以医治各种疾病。有一天,一个拄着拐杖,少了一条腿的退伍军人,一跛一跛的走过镇上的马路,旁边的镇民带着同情的回吻说:“可怜的家伙,难道他要向上帝祈求再有一条腿吗??”这一句话被退伍的军人听到了,他转过身对他们说:“我不是要向上帝祈求有一条新的腿,而是要祈求上帝帮助我,叫我没有一条腿后,也知道如何过日子。”

试想:学习为所失去的感恩,也接纳失去的事实,不管人生的得与失,总是要让自已的生命充满了亮丽与光彩,不再为过去掉泪,努力的活出自己的生命。

5、钓竿

有个老人在河边钓鱼,一个小孩走过去看他钓鱼,老人技巧纯熟,所以没多久就钓上了满篓的鱼,老人见小孩很可爱,要把整篓的鱼送给他,小孩**头,老人惊异的问道:“你为何不要?”小孩回答:“我想要你手中的钓竿。”老人问:“你要钓竿做什么?”小孩说:“这篓鱼没多久就吃完了,要是我有钓竿,我就可以自己钓,一辈子也吃不完。”

我想你一定会说:好聪明的小孩。错了,他如果只要钓竿,那他一条鱼也吃不到。因为,他不懂钓鱼的技巧,光有鱼竿是没用的,因为钓鱼重要的不在“钓竿”,而在“钓技”有太多人认为自己拥有了人生道上的钓竿,再也无惧于路上的风雨,如此,难免会跌倒于泥泞地上。就如小孩看老人,以为只要有钓竿就有吃不完的鱼,像职员看老板,以为只要坐在办公室,就有滚进的财源。

1、父子二人经过五星级饭店门口,看到一辆十分豪华的进口轿车。儿子不屑地对他的父亲说:「坐这种车的人,肚子里一定没有学问!」父亲则轻描淡写地回答:「说这种话的人,口袋里一定没有钱!」 (注:你对事情的看法,是不是也反映出你内心真正的态度?)

2、晚饭后,母亲和女儿一块儿洗碗盘,父亲和儿子在客厅看电视。突然,厨房里传来打破盘子的响声,然后一片沉寂。是儿子望着他父亲,说道:「一定是妈妈打破的。」「你怎么知道?」「她没有骂人。」 (注:我们习惯以不同的标准来看人看己,以致往往是责人以严,待己以宽。)

3、有两个台湾观光团到日本伊豆半岛旅游,路况很坏,到处都是坑洞。其中一位导游连声抱歉,说路面简直像麻子一样。说而另一个导游却诗意盎然地对游客说:诸位先生女士,我们现在走的这条道路,正是赫赫有名的伊豆迷人酒窝大道。」 (注:虽是同样的情况,然而不同的意念,就会产生不同的态度。思想是何等奇妙的事,如何去想,决定权在你。)

4、同样是小学三年级的学生,在作文中说他们将来的志愿是当小丑。中国的老师斥之为:「胸无大志,孺子不可教也!」,外国的老师则会说:「愿你把欢笑带给全世界!」 (注:身为长辈的我们,不但容易要求多于鼓励,更狭窄的界定了成功的定义。)

5、在故宫博物院中,有一个太太不耐烦地对她先生说:「我说你为甚么走得这么慢。原来你老是停下来看这些东西。」 (注:有人只知道在人生的道路上狂奔,结果失去了观看两旁美丽花朵的机会。)

6、妻子正在厨房炒菜。丈夫在她旁边一直唠叨不停:慢些。小心!火太大了。赶快把鱼翻过来。快铲起来,油放太多了!把豆腐整平一下!「哎?」妻子脱口而出,「我懂得怎样炒菜。」「你当然懂,太太,」丈夫平静地答道:「我只是要让你知道,我在开车时,你在旁边喋喋不休,我的感觉如何。」 (注:学会体谅他人并不困难,只要你愿意认真地站在对方的角度和立场看问题。)

7、一辆载满乘客的公共汽车沿着下坡路快速前进着,有一个人后面紧紧地追赶着这辆车子。一个乘客从车窗中伸出头来对追车子的人说:“老兄!算啦,你追不上的!”“我必须追上它,”这人气喘吁吁地说:“我是这辆车的司机!” (注:有些人必须非常认真努力,因为不这样的话,后果就十分悲惨了!然而也正因为必须全力以赴,潜在的本能和不为人知的特质终将充份展现出来。)

8、甲:「新搬来的邻居好可恶,昨天晚上三更半夜、夜深人静之时然跑来猛按我家的门铃。」 乙:「的确可恶!你有没有马上报警?」 甲:「没有。我当他们是疯子,继续吹我的小喇叭。」 (事出必有因,如果能先看到自己的不是,答案就会不一样在你面对冲突和争执时,先想一想是否心中有亏,或许很快就能释怀了)

9、某日,张三在山间小路开车,正当他悠哉地欣赏美丽风景时,突然迎面开来一辆货车,而且满囗黑牙的司机还摇下窗户对他大骂一声:“猪!” 张三越想越纳闷,也越想越气,於是他也摇下车窗回头大骂:“你才是猪!” 才刚骂完,他便迎头撞上一群过马路的猪。 (不要错误的诠释别人的好意,那只会让自己吃亏,并且使别人受辱。在不明所以之前,先学会按捺情绪,耐心观察,以免事后生发悔意。)

10、小男孩问爸爸:“是不是做父亲的总比做儿子的知道得多?” 爸爸回答:“当然啦!” 小男孩问:“电灯是谁发明的?” 爸爸:“是爱迪生。” 小男孩又问:“那爱迪生的爸爸怎麽没有发明电灯?” (很奇怪,喜欢倚老卖老的人,特别容易栽跟斗。权威往往只是一个经不起考验的空壳子,尤其在现今这个多元开放的时代。)

11.小明洗澡时不小心吞下一小块肥皂,他的妈妈慌慌张张地打电话向家庭医生求助。医生说:“我现在还有几个病人在,可能要半小时后才能赶过去。” 小明妈妈说:“在你来之前,我该做甚麽?” 医生说:“给小明喝一杯白开水,然后用力跳一跳,你就可以让小明用嘴巴吹泡泡消磨时间了。” (take it easy,放轻松放轻松些,生活何必太紧张?事情既然已经发生了,何不坦然自在的面对。担心不如宽心,穷紧张不如穷开心。)

12、一把坚实的大锁挂在大门上,一根铁杆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还是无法将它撬开。钥匙来了,他瘦小的身子钻进锁孔,只轻轻一转,大锁就“啪”地一声打开了。 铁杆奇怪地问:“为什麽我费了那麽大力气也打不开,而你却轻而易举地就把它打开了呢?” 钥匙说:“因为我最了解他的心。” (每个人的心,都像上了锁的大门,任你再粗的铁棒也撬不开。唯有关怀,才能把自己变成一只细腻的钥匙,进入别人的心中,了解别人。)

急求几个关于法律和道德冲突的案例 最好有结果的案例。 不要太短。

1、洞穴奇案。

《洞穴奇案》讲述了美国20世纪法理学大家富勒1949年在《哈佛法学评论》上发表的举世闻名的“假想公案”:洞穴探险人受困山洞,水尽粮绝,无法在短期内获救。

为了维生以待救援,大家约定抽签吃掉其中一人,牺牲他以救活其余四人。威特摩尔是这一方案的最初提议人,但在抽签前又收回了意见。

其他四人仍执意抽签,并恰好选中了威特摩尔做牺牲者。获救后,这四人以杀人罪被起诉并被初审法庭判处绞刑。

这是美国20世纪法理学大家富勒1949年在《哈佛法学评论》上发表的假想公案,富勒还进一步虚构了最高法院上诉法庭五位大法官对此案的判决书。

作者编出这个案件并非空穴来风,而是以一些更为耸人听闻的真实案例为基础的。其中两个最重要的案例,就是1842年美国诉霍尔姆斯案和1884年的女王诉杜德利与斯蒂芬案。

这两个案件都是极端环境下的救生事件,都是在海难之后发生了杀人和追诉。在霍尔姆斯案中,杀人是为了让严重超载的救生艇减轻负荷。在杜德利和斯蒂芬案中,杀人是为了给行将饿死的幸存者果腹。

2、2008年11月19日,福州鼓楼区某小学被一名不符合入学报名条件的新生之家长以返还原物为由告上法庭。

根据福州市教育局相文件规定,2008年福州市所有适龄入学新生按照所划片区学校入学时必须提供户口本、房产证及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且户口本与房产证所记载的住址必须完全一致。

2008年8月20日,一位新生家长持户口本及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到鼓楼区一小学为其女儿报名上一年级,学校开具了一张收条给该家长。经过学校工作人员审查,发现该学生家长提交的证件中缺少报名必备的房屋产权证,于是当面告知该家长因证件不齐全不符合入学条件。

该家长当即表示要回去开具证明,并于当天上午持两张小区物业证明到学校要求让其女儿报名,并称其家庭住址与户口本上的地址是一致的,学校工作人员当场告诉该学生家长证明不能代替房屋产权证,并当场将两张证明退给家长。

8月20日当天晚上,学校工作人员按照该家长提供的家庭住址上门家访核实,发现该家长并不住在其向学校提供的家庭住址(事实上其实际家庭住址是在晋安区,其女儿小学划片也应在晋安区)。

学校于8月22日通知该学生家长到学校领回证件,并告知因家庭住址不符合要求无法接受其女儿的入学报名。该学生家长22日到学校领取证件,学校工作人员要求其交回收条,该学生家长称来时匆忙忘记把收条带来,答应过一两天带来。

学校老师考虑到学生报名在即需要证件,就答应了家长先把证件退还给家长,收条没有当场收回。令人意想不到的是 ,2008年11月19日,该学生家长作为学生的法定监护人以法定代理人的身份把学校告上法庭,要求学校返还原物即返还户口本及儿童预防接种证。

其证据是学校的为其开具的证件收条一张。作为被告的学校进行了答辩,要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并提供了证据。

本案件经过法院三度开庭,并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2009年4月3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不服,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本案还在审理过程当中。

3、高楼中的1301室在除夕之夜着火,1401的某先生及时发现了火势,并且作为一个素质公民,某先生报火警并且去找物业,由于是除夕之夜,所以消防员暂时赶不过来,物业先派人来灭火,但是无法正面进入1301,于是决定从14楼灭火。

但是14楼的住户都不愿意让物业进入他们家里作为灭火通道,这个时候某先生主动要求物业通过他们家来灭火,这时候所有的人都被疏散到了13楼,过了半个小时火势被控制,物业得知消防员快到了,于是陆续从房中撤出,但是某先生发现楼道内水漫金山,往上看发现都是从他家里溢出的。

他想上去看,但是被保安拦住,说火势还没有完全扑灭。这时某先生抓住一个物业人员询问他是否关闭了消防龙头,那人说忘记了。10分钟后消防员来了,成功扑灭火势,又10分钟后消防员撤出。

这时某先生回家发现自己的木质地板已经完全湿透,室内有20cm的积水,半年之后完全腐烂,家里电器完全不能使用,在梅雨季节满屋子的虫子,平均每平方米有上千条虫子,无法住人,于是将物业告上法庭,但是物业以住户没有证据证明是他们所为,也可能是消防员所为,最终一审判决原告某先生败诉。

4、2006年4月21日,广州青年许霆与朋友郭安山利用ATM机故障漏洞取款,许取出17.5万元,郭取出1.8万元。事发后,郭主动自首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而许霆潜逃一年落网。

2007年12月一审,许霆被广州中院判处无期徒刑。2008年2月22日,案件发回广州中院重审改判5年有期徒刑。

2006年4月21日晚10时,被告人许霆来到天河区黄埔大道某银行的ATM取款机取款。结果取出1000元后,他惊讶地发现银行卡账户里只被扣了1元,狂喜之下,许霆连续取款5.4万元。当晚,许霆回到住处,将此事告诉了同伴郭安山。

两人随即再次前往提款,之后反复操作多次。后经警方查实,许霆先后取款171笔,合计17.5万元;郭安山则取款1.8万元。事后,二人各携赃款潜逃。

同年11月7日,郭安山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全额退还赃款1.8万元。经天河区法院审理后,法院认定其构成盗窃罪,但考虑到其自首并主动退赃,故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

而潜逃一年的许霆,17.5万元赃款因投资失败而挥霍一空,今年5月在陕西宝鸡火车站被警方抓获。日前,广州市中院审理后认为,被告许霆以非法侵占为目的,伙同同案人采用秘密手段,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遂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许霆随后提出上诉,2008年3月,广州中院认定许霆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许霆再度上诉,2008年5月,广东省高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5、“辱母杀人案”一经曝光,就引发热议,一是被刺杀者杜志浩的极端侮辱于欢母亲的行为引起公愤,二是对当地警方没有尽到应尽的责任引起质疑,三是当事人于欢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的结果引起公众不满。

“辱母案”从一开始可能就注定了悲剧,首先于欢为周转资金而借款高利贷,后因欠款未能即使还上而招致暴力催款,中途母子二人有打过市长热线110却无人帮助,就在实发当天,警察还介入过此事,但只是说一句“要账可以,但是不能动手打人”草草了事。

造成警察走后于欢看到母亲被羞辱后,情绪崩溃,拿刀捅伤了三个催款人,其中杜志浩因失血休克死亡,其他两位一重伤一轻伤。

法院予以判处于欢无期徒刑的判决,一部分人认为法律即是法律无关于同情,一部分人认为,法律是为人而定,应该符合人性。归根究底是法律和道德之间的冲突。

于法,法院认为,于欢拿刀捅伤他人不在正当防卫范畴,属于故意伤人,并造成一死两伤,又鉴于暴力催款行为恶劣判处于欢无期徒刑。

于德,人性上,如果亲眼看到自己的母亲收人百般凌辱,又求救无助的情况下,人的情绪会处于崩溃状态,感受到人性的冷漠后,出于防止母亲再受到非人的侮辱,当事人只能动起杀人的念头,也可以说是预防性杀人。

扩展资料:

法与道德的联系

社会主义法与共产主义道德共产主义道德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表现,是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的。

它在思想建设方面的主要内容是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科学理论,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和道德,集体主义思想,为人民服务的献身精神和共产主义的劳动态度,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等等。概括起来说,最重要的就是革命的理想、道德和纪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与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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